你的位置:配资杠杆_股票配资网址_实盘配资平台排名 > 配资杠杆 > 大旭配资 ST目药:一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配资杠杆
大旭配资 ST目药:一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发布日期:2024-09-05 08:53    点击次数:97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大旭配资

中证网讯(记者罗京)7月5日晚,ST目药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6月5日,ST目药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更正导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减少1059.6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059.62万元。公司存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加勇、总经理许旭宇、财务总监于鸿坚、董事会秘书党国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今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刘加勇、许旭宇、于鸿坚、党国峻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ST目药:一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大旭配资

]article_adlist-->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Powered by 配资杠杆_股票配资网址_实盘配资平台排名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